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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簡介

龐某與李某毛、黃某貴、紀某法、紀某付、龐某維、龐某胡、張某和、張某新、張某周九人聚餐,期間龐某有飲酒。餐后龐某獨自騎行電動自行車回家,途中不慎撞上路邊的電線桿,陷入昏迷,后經搶救無效死亡。龐某親屬與共同飲酒人就賠償事宜無法達成合意,后經司法所調解,共同聚餐飲酒人員李某毛、黃某貴、紀某法、紀某付、龐某維、龐某胡、張某和、張某新、張某周九人,同意死者龐某家屬提出的27萬元賠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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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青海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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