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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是否將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文化課考試結果、培訓證書以及學科競賽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參考或依據; 是否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關聯(lián)的“捐資助學款”“共建費”等; 是否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口頭承諾或簽訂錄取承諾書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是否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lián)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測試面試等; 是否存在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旌险猩?、混合編班行為; 中小學是否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快慢班,以此名義掐尖招生;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是否違規(guī)跨區(qū)域招生,以借讀、掛靠等名義變相違規(guī)招生并進行亂收費。
學校的劃片招生范圍是否科學合理,新建學校招生范圍和新建小區(qū)對口學校劃分工作機制是否完善,是否制定明確的民轉公學校劃片招生政策或過渡期政策; 省市兩級教育行政部門、高校、科研機構附屬義務教育學校是否全面納入屬地招生管理、實行統(tǒng)一招生政策等。
根據通知,教育部成立由部內有關司局、地方教育行政部門人員、國家督學、基礎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專家等組成的專項工作組,加強對各地招生入學工作全過程監(jiān)管和工作指導。教育部也將適時開展專項行動調研和全國范圍跨省交叉互檢,通報違規(guī)行為和查處情況。
資料:人民網 、央視新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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