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掃一掃

在當今數(shù)字化時代,交友APP已經成為人們社交活動的重要工具。這些APP使用簡單、功能豐富,為人們提供了更加便捷的交友方式。然而,隨著交友APP的普及也引發(fā)了一些問題和爭議。近日,原州法院在訴前成功調解了一起涉及冒用他人照片在網絡交友平臺注冊侵犯他人名譽權的糾紛案件。

經了解,小玲是一位性格開朗、陽光、為人正直的女孩,她和小麗從小到大都是同學,在日常的學習交往過程中雙方成了朋友,有時小玲會把日常生活中的美好瞬間拍成照片分享給對方。2024年4月份,小麗在某社交APP上注冊了用戶并公開發(fā)布了求偶、交友等內容的信息,同時附上了小玲的照片多次與其他用戶聊天。隨著信息的瀏覽,很快就被小玲周邊的眾多同事親友得知,大家投來的異樣眼光和家人的責問對小玲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擾。經進一步調查,小玲才發(fā)現(xiàn)其照片系她的好友小麗所發(fā)布。為此,小玲將小麗起訴到原州法院,要求小麗立即停止相應侵權行為并公開道歉和賠償精神損失。
接受委派的調解員通過閱卷和詢問當事人,很快掌握了基本案情并及時組織了調解。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員針對小麗的行為對其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指出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在網絡交往過程中不但要遵守道德的約束還要遵守法律的規(guī)定。小麗在社交APP上未經小玲同意發(fā)布了小玲的生活照片與他人聊天交友,這些信息經廣泛瀏覽轉發(fā)被不特定多人獲悉,對小玲的工作和生活帶來了很大的困擾,使其精神遭受痛苦。這種行為不但違背了公民基本的道德要求,也違反了相關法律規(guī)定嚴重侵犯了小玲的名譽權。希望她正視自己的行為,向小玲賠禮道歉并積極賠償損失,爭取獲得小玲的諒解。同時,針對情緒激烈的小玲,調解員也對其進行了耐心細致地心理疏導和勸解,降低了她的抵觸情緒。
經過調解員的努力溝通和勸解,小麗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雙方就侵權、賠償事宜達成一致調解意見。小麗就自己的行為向小玲進行了深刻地檢討和誠懇地道歉,當場刪除了發(fā)布的小玲的照片并注銷了賬戶,并通過微信向小麗支付了部分現(xiàn)金作為精神損害賠償。小玲在收到小麗的賠償款后,表示不再要求小麗通過公共媒體向其公開道歉。
法官提醒
肖像權是以肖像體現(xiàn)的人格利益及財產利益為內容的民事權利,它直接關系到自然人的人格尊嚴及其形象的社會評價,是自然人所享有的一項重要具體人格權。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加強自身肖像權保護意識,在社交平臺發(fā)布個人照片需謹慎,遇到侵權行為,應及時收集保存證據(jù),必要時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來源:寧夏高級人民法院
嵊州生活網友情轉載,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標注作者及出處有誤、侵權煩請告知,我們會立即刪除并表示歉意。

2019-2020 shengzhouw.com All Right Reserved 《嵊州生活網》版權所有
電子郵件:349829937@qq.com 法律顧問:浙江計然律師事務所 趙士建(律師)
浙公網安備 33068302000729號 信息產業(yè)部備案/許可證編號:浙ICP備19052336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