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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公積金政策的不斷創(chuàng)新優(yōu)化,提取使用公積金的事項也日益拓展。本期,“紹小金課堂”將為大家詳細介紹“既有住宅加裝(或更新)電梯提取公積金”的業(yè)務政策。

繳存職工、配偶或雙方直系親屬在全市范圍內(nèi)對城鎮(zhèn)國有土地4層及以上非單一產(chǎn)權多層住宅實施加裝(或更新)電梯,并符合本市加裝(或更新)電梯相關規(guī)定。

自加裝(或更新)電梯項目驗收合格之日起1年內(nèi),只可提取一次。

1.加裝電梯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家庭實際支付的費用,且不超過自加裝電梯項目驗收合格之日起1年內(nèi)的個人賬戶余額。
2.更新電梯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住宅實施電梯更新后家庭實際支付的費用,且不超過自更新電梯項目驗收合格之日起1年內(nèi)的個人賬戶余額。

身份證、不動產(chǎn)權證書、加裝(或更新)電梯項目及分攤比例協(xié)議書或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書、分攤費用的實際支付憑證;屬于直系親屬關系申請?zhí)崛〉模眄毺峁┲毕涤H屬的身份證明、關系證明(結婚證、戶口簿、出生證等)。


來源 | 紹興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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